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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系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2024-09-03

文化产业系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一、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

1.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社会舆情、思想道德、网上舆情等进行分析研判。

3.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

4.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2.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性。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3.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4.加强思想文化管理指导,对由于工作原因自办的微信订阅号、公共服务号、报纸、刊物等各类媒体及时报备。自觉接受统一管理。

5.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师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过程;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严厉禁止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校园渗透。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1.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必须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组织动员全体党员密切配合,充分依靠支部一班人各负其责地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2.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导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有效管理,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

4.定期分析研判、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专题研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12次,至少形成4份分析研判报告;党总支、党支部针对本单位存在的薄弱隐患问题,每年进行一次专项自查,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整改提高。

5.党支部要每半年向党总支汇报两次意识形态工作,党总支要定期向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6.党总支、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7.健全互联网信息管理机构,积极配合网信办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工作,组织党员开展党员干部“网上亮身份”活动,壮大网络正面声音。

8.落实上级重大网络宣教任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正能量、主旋律的网络宣传推广工作。

9.做好重要时间节点、敏感时期、重点人员和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研判分析和网络舆情处理。

10.对于网络上的各种错误思想言论,敢于亮剑,有理有据的展开斗争。

11.对于出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十大问责情形”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